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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网络|发布时间:2022-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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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6日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系统谋划、有序推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重点,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等4个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地方,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市场交易、考核评估等制度基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两山”转化通道初步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基本形成;到2025年,总结提炼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到2035年,全面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建立生态产品调查及价值评价机制

  (三)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

  1.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有序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2.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探索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动态监测,摸清森林、湿地、水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分布,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统计技术规范。搭建一体化、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平台,构建生态产品“一张图”。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1.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考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属性,探索制定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生态产品总值(GEP)统计报表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2.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鼓励试点地方先行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适时全面开展全省GEP定期核算,建立核算结果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3.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与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在政府决策及绩效考评、工程项目建设、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

  三、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五)拓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模式

  1.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持续抓好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优质小麦、花生、草畜、林果、蔬菜、花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探索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模式发展特色农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有机农产品、林产品供应基地。深入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种业企业扶优、良种繁育能力提升和种业市场净化六大行动,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进平顶山市、信阳市、济源示范区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工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面、肉、油、乳、果蔬等绿色食品加工业,加快建设驻马店、周口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充分发挥洁净水源、清洁空气、适宜气候等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推动企业清洁化生产、产业耦合化链接、园区循环化发展,支持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3.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推进生态与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传统村落等文化旅游资源。

  (六)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1.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打造河南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高“豫字号”生态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认可度。加强“洛阳源耕”“淅有山川”“洛水山肴”“一项珍城”“信阳毛尖”“信阳茶油”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各地加强生态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品牌、乡土产品品牌,全方位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场份额和生态溢价。

  2.打造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依托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等平台,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交易、招商,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高效对接。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大型综合交易市场,完善生态产品加工、展销、交易、物流功能。发挥电商平台资源、渠道优势,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开展交易。

  3.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机制。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和认证。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鼓励实行农民入股分红模式,保障参与村民利益。加大对试点地方必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持力度。

  (七)推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

  1.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积极探索绿化增量、清水增量等责任指标交易,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逐步完善水权交易机制。制定碳达峰“1 +10+7”政策体系,全面推行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林业碳汇实现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加强市场培育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支持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绿色小微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各地成立生态产业协会、合作社等,共享资本、商贸、资讯等资源。

  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八)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1.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纳入生态保护补偿内容,修订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各地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采取设立市场化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探索通过生态公益岗等方式对居民实施生态补偿。

  2.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各地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开展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在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探索生态补偿试点,对重要区位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进行差异化补偿。完善黄河流域河南段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河南山东黄河流域跨省域生态补偿。

  (九)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党委和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取消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适时对其他主体功能区实行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适时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任期内造成生态产品总值严重下降以及对影响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十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鼓励试点地方探索建设生态信用体系试点,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相应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金融服务。探索规范用地供给,统筹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服务于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

  (十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1.支持绿色金融创新。鼓励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水权、林权等使用权抵押、产品订单抵押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探索古屋贷等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信阳市建设大别山(信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2.推进投融资多元化。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鼓励私募基金投资生态产业,支持信托公司创新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和服务,为绿色农业、绿色低碳工业、生态文化旅游等生态产业价值开发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依法依规统筹中央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现有林业、大气、水等生态领域专项资金,支持源头保护、矿山修复、流域治理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性农险推广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林产品收入保险、绿色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金融服务。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3.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积极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鼓励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生态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优质生态农产品供给、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发行绿色债券,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

  六、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下设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由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和实施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十四)推进试点示范。选择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作为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一批示范基地。

  (十五)强化智力支持。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研究,强化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研发、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等技术成果和工艺设备。

  (十六)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典型案例、品牌、创新成果等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推广者和受益者,营造全面参与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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