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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

来源: 中宏网|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次数:

 中宏网6月5日电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确定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承德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黄山市、福建省南平市、山东省烟台市、湖南省怀化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陕西省商洛市等10个地区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5—2027年。

  据了解,此次试点主要围绕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破解“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主要问题开展。

  同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和合理回报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通过试点以在生态产品调查检测机制、价格评价机制、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价值实现保障机制、价值实现推进机制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指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基础扎实、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具备一定的生态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市场活力的地区探索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国家开展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和省域范围试点夯实基础。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不得多头开展分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已开展分领域试点建设的地区,相关工作应统一纳入到国家或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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