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生态食材与生态餐馆评定工作”的通知》及《生态农产品(生态食材)团体标准T/GZYJNY-01-2019》、《生态餐饮团体标准T/GZYJNY-02-2018》等规定,经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对饶河县人民政府、松阳县人民政府申报材料评审,以下申请的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现将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附单位名单:
1
饶河县人民政府
中国生态食材之乡(饶河东北黑蜂产品、山野菜、冷水鱼)
2
松阳县人民政府
中国生态香茶之都
全国生态食材与生态餐饮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